因未履行报告程序擅自设立分支机构,星恒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
2025年12月01日,佳木斯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,星恒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因“未履行报告程序擅自设立分支机构”,被监管部门做出“警告并罚款3万元”的处罚决定。时任星恒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尹文海因“未履行报告程序擅自设立分支机构”,被监管部门做出“警告并罚款1万元”的处罚决定。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:佳金监罚决字〔2025〕16号、佳金监罚决字〔2025〕17号
